诗经中燕燕一诗表达的是什么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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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燕燕一诗表达的是送别之情。

一、《邶风·燕燕》简介

《邶风·燕燕》是中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中国诗史上最早的送别之作,其送别对象及送别原因,历来众说纷纭。全诗四章,前三章重章渲染惜别情境,末章转为对所送之人品德的言说。

诗歌采用重章复唱的手法,既易辞申意,又循序渐进,且乐景与哀情相反衬,从而把送别情境和惜别气氛表现得深婉沉痛。

二、《邶风·燕燕》原文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创作背景与赏析

一、创作背景

关于这首诗具体的创作背景,《毛诗序》记载是“《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这个说法为多数解诗者所采信。据《左传·隐公》三及四年的纪事,卫庄公夫人庄姜无子,以庄公妾陈女戴妫之子完为己子。庄公死,完即位,为州吁所杀。

戴妫以子被杀归陈,此是大归,即归而不再回卫,庄姜相送而作此诗。《诗三家义集疏》引《鲁诗》说此诗写卫定公的夫人定姜的事。定姜的儿子去世,儿媳没有子女,服丧三年后,定姜把她送回娘家。临别挥泪垂涕,写了这首诗。另有说法认为此诗写卫国国君送其二妹远嫁。

二、赏析

此诗比兴甚可注意,王国维谓邶即燕(《北伯鼎跋》),乃殷民族发祥地。而殷人以燕为图腾。诗以“燕燕于飞”起兴,与篇中系心故国之思是紧密相关的。

语源于古北音诗“燕燕往飞。”(见《吕氏春秋·音初》)而燕燕于飞,差池其羽,颉之颇之,下上其音,将燕子的神致音容全副写出,亦兼喻戴妫的品格性情。

书契的简介

一、什么叫诗歌

“诗”一词,本是四书、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中的《诗经》的简称。《诗经》本称“诗”,后被儒家奉为经典,才称《诗经》。《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原本是配乐来唱的,所以也称“诗歌”,后演变成脱离音乐的一种文学体裁。

1、对诗歌的定义:

〈1〉《辞海》:是最早产生的一种文学体裁。它按照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感情,丰富的想象,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

〈2〉现代汉语词典: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感情

2、对诗歌定义的诠释(依《现代汉语词典》说)

(1)有节奏、韵律的语言。

旧体诗在节奏、韵律方面有严格要求。尤其是唐代的近体诗和宋代的词,在字数、平仄、对仗、用典、韵脚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①节奏(或称节拍):指声音的轻重缓急与抑扬顿挫,主要表现在语气的间歇停顿上。

△王维《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杜牧《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诗歌可以没有严格的韵律,但必须有鲜明的节奏。郭沫若说:“没有节奏的便不是诗。”

②韵律:指诗词中的平仄格式和押韵规则。《辞海》:指诗歌中的声韵和节律。

△平仄:汉语古音有平、上、去、入四声(现入声字已在普通话中消失)。按现代汉语的四声(除轻生)分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字在京剧念白中还有:街。

平仄声的特点:平声:平缓悠长;仄声:短促急收。

利用文字的平仄,可以使诗歌具有很强的韵律感。唱歌时的拖腔都要落平声上才能延长, 例: 歌词 “十五的月亮” 中的 “亮”, 落在liang声上。

△押韵:指诗歌中某些句子末韵母相同或相近,使音调和谐优美。一般偶句押,首句可押可不押。新诗有几句押一次韵或不押韵的。例王之涣的诗:

△《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凉洲词》: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2)反映生活

①反映劳动生活:△古歌谣: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诗经·伐檀》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产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②反映社会 石壕吏 新婚别

△杜甫的《三史》 潼关吏 《三别》 垂老别

新安吏 无家别

△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杜甫《兵东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诗经·硕鼠》

③反映边塞生活

△王昌龄《从军行》:

(一)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白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二)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土谷浑。

△王昌龄《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王翰《凉州词》: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哭,古人征战几人回。

④反映爱情生活:△《关雎》△《孔雀东南飞》△李季《王贵与李香香》

⑤反映山水田园:

△陶渊明《归园田居》: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陶渊明《饮酒·结庐在人境》中句:

“采局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王维《渭川田家》:

斜光照墟落,穷巷牛羊归。野老念牧童,依杖候荆扉。雉雊麦苗秀,

蚕眠桑叶稀。田夫荷锄立,相见语依依。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贺敬之《桂林山水歌》

(3)抒发感情:

别林斯基:“感情是诗情天性的最主要的动力因素;没有感情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诗歌。”诗歌抒发感情是多方面的:喜、怒、哀、乐、惊、恐、思。例:

①喜: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塞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②怒:岳飞《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眼望、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憾,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③哀:△李清照《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谈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李瑛《一月的哀思》:

敬爱的周总理,我不能去医院瞻仰你,只好攥一张冰冷的报纸,静静地,伫立在长安街的暮色里。任一月的风,撩起我的头发,任昏黄的路灯照着冰冷的泪滴……

④闺怨妇思:

△李清照《点降唇·闺思》:

“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缕。惜春春去,几点催花雨……”

△李清照《一剪梅·别愁》: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李白《春思》: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旧日,是妄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李白《子夜吴歌》: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春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金昌绪《春怨》(唐):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二、诗歌发展的历程

↓1、古歌谣

↓2、诗经:305篇,5篇有目无辞,亦称“诗三百”。我国第 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六 艺”:风(15国风160篇)、雅(朝廷官吏作品105篇)、颂(庙堂祭祀乐歌40篇)、赋(直陈其事)、比(打比方)、兴(先言他物,然后引出所歌咏之事)。

↓3、楚词:以屈原为代表继承“诗经”传统,创浪漫主义新诗体。

↓4、汉乐府:“乐府”是负责采风的音乐机关名称。“乐府双璧”:《木兰诗》、《孔雀东南飞》

↓5、唐诗:我国诗歌的黄金时代,三大诗人

↓6、宋词:豪放派(苏辛派)婉约派(姜夔、刘永、李清照)

↓7、元曲:含散曲和杂剧

↓8、自由诗(新诗):五四运动后的诗歌

关于中国古代文字的产生,古书有不同的说法。先秦时代的《易·系辞传下》中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系辞传下》中又说,“作结绳”和“作八卦”都是庖牺氏的事。虽然“后世圣人”究竟是谁没有说,总之是庖牺氏以后的事了。后来假托孔安国作的《尚书序》中说:“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把结绳说成是伏牺氏以前的事。但仍然认为:书契的发明晚于结绳,而且是代替结绳之用的。

“书契”一词,今天的《辞源》、《辞海》、《汉语大词典》都列出两种解释,以《辞源》为例,一是“犹言文字”;二是“契约之类的文书凭证”。而且,从这些辞书所举的书证来看,都认为《易·系辞传下》和《尚书序》中的“书契”是指文字而言,而《周礼》中提到的“书契”是指契约之类的凭证而言。

其实,这些辞书中列出的两种解释,都不是“书契”一词的本义。

在纸发明以前,用简牍为主要书写载体的时代,“书契”本来是人们生活中习见的一种事物。它一般是一式两份,一方面在两件简牍上都写上字,另一方面把两者并在一起,同时在一侧刻上一定数量的齿,然后由当事双方各执其一,作为便于验对的凭证。用文字记录有关事项,刻齿就起到今天盖骑缝章的作用。今天在居延、敦煌等地发现的汉代简牍中,可以见到很多这种又写了字又刻有齿的“书契”。有的是涉及粮、钱、物出入往来的凭据,有的是出入关卡的通行证,有的是执行边防任务的证件,不一而足。据日本学者米刃山明的研究,刻齿不但起验对的作用,不同齿形和齿数还起着记录有关数值的作用。[1]

《周礼》中提到的“书契”正是指的这种东西。例如《周礼·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买)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东汉学者郑玄注释这段文字时说:“质剂者,为之券藏之也,大市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书契,取予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可见郑玄还了解这种在市场上做买卖时曾经广泛使用的券契,它既是交易的凭证,又是发生纠纷打官司的依据。“书两札(札也就是简),刻其侧”扼要而准确地表现了券契的特征。《周礼·小宰》中也提到“书契”,“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

郑玄注文中引郑众的说法:“书券,符书也”也是对的。关于汉代的符券可以举一个例子。在敦煌酥油土汉代烽燧遗址出土一件木质的符券,长14.5厘米,宽1.2厘米,正面写着“平望青堆燧警候符左券齿百”,下端有一穿孔,穿着一条黄绢绳,以便佩带。这件警候符的上端右侧有一个刻齿,齿的缺口中有一个左半的“百”字。[2]看来,在验证持符者的身份时,不但要把这件“左券”和右券的刻齿对上,还要使缺口中的百字的两半密合。这比单靠刻齿对合更加郑重其事。

因为竹木易朽,汉代以前的书契现在还没有发现过。但战国文献中常提到“左契”、“右契”。如《老子》中有“是以圣人执左契,不责於人。”《礼记·曲礼》中有“献粟者执右契”,《战国策·韩策》中有“操左契,而为公责德於秦、魏之主”,等等。还有的文献中提到券契的齿,例如《管子·轻重甲》“与之定其券契之齿,釜区之数。”《列子·说符》“宋人有游於道得人遗契者,归而藏之,密数其齿。告邻人曰:‘吾富可待矣。’”《说符》的记载明显反映了刻齿兼有记数值的作用。由此可见,现在一般认为是战国成书的《易·系辞传》中使用的“书契”一词,理应是指这种既写字又刻齿的券契。

汉代以后,简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唐代的陆德明对这种刻齿的券契已经不甚了了,他在《经典释文》中解释《尚书序》“书契”一词时说:“书者文字,契者刻木而书其侧,故曰书契也。一云:以书契约其事也。郑玄云:以书书木边言其事,刻其木,谓之书契也。”他不知道书契上的文字本来是写在简牍的正面的,而契才是刻在简牍的侧面的,把郑玄说的“书两札,刻其侧”误解为写字也是写在简牍的侧边。还把他的这种理解强加在郑玄头上。当然,像上文提到的警侯符,在侧边是写一个百字用以合符的,所以陆德明说的“书其侧”,不能说全不对。但应该强调的是,真正能起到“言其事”作用的文字,本是写在简牍正面的。陆德明所提到的另一种解释“以书契约其事也”,已经不再把“契”理解为刻齿,就使“书契”一词变成“起契约作用的文书”之意。这种倾向,早在东汉已经出现了。郑玄在注《周礼·小宰》“六曰听取予,以书契”时,不采取郑众“符书”的说法,而主张“书契,谓出予受入之凡要。凡簿书之最目、狱讼之要辞皆曰契。《春秋传》曰:‘王叔氏不能举其契’。”就把契虚化为“总帐”、“案卷”的抽象意义了。唐人贾公彦作疏时曲意附和郑玄的说法,批评郑众说:“云‘书契,符书’也者,谓官券符玺之书。此据官予民物,何得为符玺之书解之?”这是因为贾公彦根本不知道汉代的“符书”是什么样子,把它误解为有官印的文书。其实,在居延和敦煌简牍中,不少官方的钱物出入凭证正是和符书一样有刻齿的。所以《周礼·冢宰》的“书契”,和《周礼·质人》的“书契”一样,也是“书两札,刻其侧”的券,并不需要另作解释。就是《左传》中的“晋侯使士?平王室,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王叔氏不能举其契。”其中提到的“要”,在当时也正是书契形式的合约,而不是一般意义的文书。

东汉时代是一个纸和简并行的时代,刘熙《释名·释书契》中说:“书,庶也,纪庶物也。亦言著之简、纸,永不灭也。”正反映了这种过渡性的历史特点。该篇中还提到“契,刻也。刻识其数也。”可见古来简牍侧面刻齿纪数的习惯还没有全然淡出人们的意识。但是“书契”一词毕竟不是人人都知道其本义了。随着“书契”之“契”在含义上的虚化,人们对“书契”一词的理解就越来越偏重于文字一义了。所以,班固在作《汉书》时使用“书契”一词,就几乎完全当成“文字”的典雅的说法了。如“自书契之作,先民可得而闻者,经传所称,唐虞以上,帝王有号谥,辅佐不可得而称矣,”(《古今人表》)“自古书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载籍博矣。至孔氏籑之,上继唐尧,下讫秦缪。”(《司马迁传赞》)。特别是对中国文字学产生巨大影响的《说文解字》,在其《叙》中先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接着又说“仓颉之初作书”,也是把“书契”和“书”作为同义语换用的。因此东汉以后的文人学士,绝大多数都承袭了这种习惯的用法。伪古文《尚书序》的作者,正是把“书契”作为文字的同义语来用的,所以在“造书契”之后,紧接着就说“由是文籍生焉”。

到了唐代,像陆德明那样还能重视“书契”一词原始意义的学者,不止一个。颜师古在注《汉书·古今人表》“书契”一词时,就提出了“契,谓刻木以记事。”

而李鼎祚《周易集解》中把《系辞传》中的“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解释为:“百官以书治职,万民以契明其事。”他们虽然都主张书契之契不能虚化,但把它分别解释为文字和刻木,还是没能弄明白古时的“书契”究竟是什么东西。

根据以上分析,今天在辞典中为“书契”作解释,至少应该列出三条:第一条最原始的意义,应该是“正面写字、侧面刻齿以便验对的竹木质券契”。可引《周礼·质人》及郑玄注和《周礼·小宰》及郑司农注为主要书证。第二条是“有契约性质的文书”,可引《周礼·小宰》及郑玄注为主要书证。第三条是“指文字”,可引《说文解字叙》中先说仓颉造书契,后又说仓颉作书为主要书证。但是,第二、第三种解释其实都是汉代人的认识,所以先秦文献如《易·系辞传》中提到的书契,显然应该按其原始的意义来理解才对。

近代殷墟甲骨发现后,最早的甲骨研究者之一罗振玉认为从甲骨刻辞可以“知古书契之形”,他说:“仓颉之初作书,盖因鸟兽蹏迒之迹,知最初书契必凹而下陷。契者刻也,《荀子》之锲即契之后起字。小而简册,大而钟鼎,莫不皆然。故龟卜文字为古人书契之至今存者。”[3]他对“书契”一词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即“刻出来的文字”。到1912年发表他收藏的甲骨文时,就起名叫《殷墟书契》,后来又陆续出了《殷墟书契后编》、《殷墟书契续编》。这样一来,甲骨文就被很多研究者称为“书契”了。虽然早在1904年孙诒让的《契文举例》一书中已经把甲骨文称为“契文”,但这只是说甲骨文是刻成的文字而已。经罗振玉这样一发挥,就把古已有之的“书契”一词重新被诠释为刻成的文字了。

甲骨文被发现后,古文字学界和一般知识界长期流行一种误解:认为商代既然没有纸,写字就只能用刀刻在甲骨上的。罗振玉知道甲骨文中的“册”字是象简册之形的,所以竹木制的简在商代也肯定已经存在。但他大概相信蒙恬造笔之说,所以他认为先秦简册上的字也是刀刻的。这种“书契”就是用刀刻成的文字的见解,影响很广,例如朱自清在《经典常谈·〈说文解字〉》中就说:“‘契’有‘刀刻’的义;古代用刀笔刻字,文字有‘书契’的名称。”《辞海》还把这种观点写进辞条“书契”中,“①指文字,契就是刻,古代文字多用刀刻,故名。”

其实,田野考古证明,早在文字产生之前的仰韶时代,陶器上美丽流畅的花纹就是用毛笔绘制的,陶器上不同形式的记号也是用毛笔作出来的。原始的有很强图画性的文字,自然应该也是使用毛笔写的。在早于殷墟的时期,郑州小双桥遗址中就已经发现过朱笔和墨笔写在陶大口尊上的文字。[4]殷墟的卜用甲骨上不仅有刻的卜辞,同时也存在朱墨两色的书写文字。[5]此外还有写在石器、玉器上的文字残留下来。而商周时代的青铜器铭文,也是先用毛笔写出来,再制成范的。[6]商代和西周时代实际存在大量毛笔写的简牍文字,只是因为比甲骨刻辞和铜器铭文易朽而不能保存到今天。认为那时人们只能用刀来刻字,完全是因为考古工作开展不够充分,以偏概全而造成的误会。

所以,对于学术界已经通行的用“书契”作为殷墟甲骨文代称的做法,可以不持异议。但对于不顾历史实际,把“书契”解释为刻成的文字,而且当作这个词的原始意义,则是应该坚决摈弃的!最后,还想附带谈一个问题。和罗振玉把甲骨文称为“书契”相联系,有一些学者便主张我国文字是因宗教的用途而由神职人员创制的。这同样也是一种以偏概全而造成的误会。先秦的“书契”既然并不是指甲骨文,而是指既写字又刻齿的用途不一的契券,这种有字契券的主要用途是在处理经济事务和行政管理事务,所以我国文字的产生原因,显然不应仅从宗教用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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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喧丹小姐姐 2025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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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喧丹小姐姐
    喧丹小姐姐 2025年08月03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诗经中燕燕一诗表达的是什么之情”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诗经中燕燕一诗表达的是什么之情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

  • 喧丹小姐姐
    用户080309 2025年08月03日

    文章不错《诗经中燕燕一诗表达的是什么之情》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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